????自5月上旬以來,全國已有29個省份就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召開聽證會。國家發(fā)改委有關(guān)負責人介紹,多地將適當調(diào)高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標準。(6月10日《人民日報》) ????第一檔電量標準將作適當提高,對家庭人口差異、季節(jié)差異以及弱勢群體問題也都作了考慮。應該說,相對于其他一些價格聽證會,上次階梯電價聽證取得了一些成果。 ????從目前傳遞出來的信息看,主流意見應該是贊同推行居民階梯電價的。但這建立在一個前提下,那就是實行階梯電價應以不過多地增加居民生活成本為基礎(chǔ)。目前輿論對階梯電價的意見,比如說:認為第一檔電量設置標準偏低,電量標準地區(qū)差異較大,建議充分考慮家庭人口因素、適當考慮季節(jié)性因素,都體現(xiàn)了這一點。 ????現(xiàn)在,“第一檔電量標準將作適當提高”,這個“適當”有相當大的余地。比如說此前陜西省所公布的,方案一確定的“第一檔:每月120度及以內(nèi)不變”,方案二確定的“第一檔:每月150度及以內(nèi)不變”。這個標準且不說沒有給未來留下足夠的空間,而且與江蘇省確定的每月204度,也有不少的距離。低標準下,增加100度是“適當”,增加10度也可能被歸結(jié)成“適當”。那種在相關(guān)方面看來是“適當”的調(diào)整,有可能距離民眾期望甚遠,只是口號“適當”而非實質(zhì)“適當”。 ????只有通過第二次聽證,才能知道各地所謂的“適當提高”,到底提高了多少,是否真的“適當”。如果“適當”水分太多,或者與民意還有遙遠距離,那就再次聽取民意,完善方案,調(diào)整標準。需要明確的是,第二次聽證并不是對第一次聽證的全盤否定,而是對第一次聽證不足的糾偏、成果的明確,進一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。 ????現(xiàn)實中二次聽證并不多見,但價格法并沒有說只能開一次聽證會。再開一次聽證會或許增加一點麻煩,但必要的麻煩是決策科學民主的保證。它的好處還在于,二次聽證能夠樹立實事求是、尊重民意的公共形象。既然階梯電價關(guān)注度高,爭議者眾,相關(guān)方面也表示會作“適當”調(diào)整,那就不妨召開第二次聽證會吧。 (毛建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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階梯電價不妨“二次聽證”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6-12
來源:廣州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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