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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能源局2020年核能國際合作委托課題申報公告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9-25 來源:國家能源局

  根據(jù)我局核能國際合作工作需要,依據(jù)財政部和我局有關規(guī)定,擬開展2020年度核能國際合作委托課題申報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  一、申報要求

  (一)申報主體

  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港澳臺除外)的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、社會團體等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的單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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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申報單位應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須的人才資源和物質條件,具有較強的專業(yè)能力和承擔政府機關委托業(yè)務的經驗和基礎。

  2、申報單位應提供相關領域工作業(yè)績、人員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。

  3、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國家能源局的委托業(yè)務過程中,若存在項目成果未通過驗收、違約等現(xiàn)象的,不得參與本次申報。

  4、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外聘工作人員,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,并負責實質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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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委托項目工作內容要對核能國際合作高質量、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起到促進作用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力,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(guī)定和有關行業(yè)政策。

  2、委托項目經費主要由財政撥款資助,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所有。

  二、申報時間和方式

  1、申報截止時間:2020年10月16日(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日期為準),請選擇可在10月16日前送達的郵遞方式,晚到恕不受理。

  2、申報方式:申報主體如實填寫國家能源局《項目任務申報書》(附件2),提出項目主要內容、工作方法、工作進度安排、項目實施條件、項目績效目標、經費預算及測算說明、主要參與人員情況等。申報任務內容應符合附件1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將視為無效申報。

  3. 申報材料寄送:申請書一式5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,在申報截止時間前郵寄至國家能源局核電司(北京市西城區(qū)三里河南四巷1號418室),并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掃描版發(fā)送電子郵件至huangmq@nea.gov.cn。

  4. 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:黃夢琦,010-68555876。

  三、其他事項

  1、委托項目執(zhí)行時間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。

  2、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評審,并于評審后通知入選單位,未入選單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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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附件1.國家能源局2020年核能國際合作委托課題任務要求

  附件2.項目任務申報書